《三因极一病证方论·三因论》提出:“六淫,天之常气,冒之则先自经络流入,内合于脏腑,为外所因;七情,人之常性,动之则先自脏腑郁发,外形于肢体,为内所因;其如饮食饥饱,叫呼伤气,金疮踒折,疰忤附着,畏压溺等,有悖常理,为不内外因。”虽然某些病因如外伤、虫兽咬伤等可以通过询问或直接观察了解到,但临床很多疾病,并不能找到直接的病因,只能“辨证求因”。即根据疾病的临床表现,推断病因病机特点以确定证。此处之所以将“因”解释为“病因病机”,源于国医大师周仲英在20世纪60年代即提出:“‘审证求因’的实质当为‘审证求机’。临床辨证应首重病机。”一如清代医家钱潢在其《伤寒溯源集》中强调:“仲景以外邪之感,受本难知,发则可辨,因发知受。”意即机体是否感受外邪及感受了何种外邪,在未发病前并不知晓,只有机体表现出疾病的症状体征时,方可据此来推测疾病发生的内在机制和本质。在中医看来,即使事先知晓了外邪的性质,依然不能完全据此考虑施治原则,因为“邪之阴阳,随人身之阴阳而变也。”(《医门棒喝·六气阴阳论》)如同为风寒之邪,体质偏阳质者得之易从阳化热,偏阴质者得之易从阴化寒。结合《灵枢·本脏》中“视其外应,以知其内脏,则知所病矣”的描述,不难看出,中医辨证论治虽然并不忽视外因,但主要关注点还在于患者内在病机的变化。如恽铁樵曾治疗一患者,“蔡先生:九月六日,咳剧痰白,脉微硬,气急,舌光。病殊不廉,肺虚已甚,当略敛之。”一天后的“九月七日,改用宣达,先令风净,然后敛之。”再如在中医看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病机属于寒湿就散寒化湿、属于湿毒就利湿解毒、属于湿邪就燥湿化邪、属于湿热就清热化湿,机体内在的“病理矛盾”解决了,也就达到了传统中医治疗的目的。这些无不体现了“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矛盾论》)同时,中医因时制宜、因地制宜的理念也体现了“一事物和他事物的互相联系和互相影响则是事物发展的第二位的原因。”(《矛盾论》)
而且,不同于“形而上学家”所认为的“一种事物永远只能反复地产生为同样的事物,而不能变化为另一种不同的事物。”(《矛盾论》)中医认为同一种病因作用于不同机体后可以产生多种甚至性质相反的病机变化,如研究发现西北燥证所兼之湿证为内湿,系由外感燥邪侵袭人体,邪正交争、病机转化而生(单丽娟),类似于《素问·六元正纪大论》中所谓的“燥极而泽”,即燥气盛到极点,化为雨泽。表现于外,不同个体在同一时间点感受同一病邪也有着不同的证候表现,即使表现为同一病证,也可能表现出不同的症状。如有研究发现,同样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南方地区咳嗽、乏力、肌肉酸痛、咳痰、头痛和腹泻症状出现频率高于北方。说明“即使是外力推动的机械运动,也要通过事物内部的矛盾性。”(《矛盾论》)
可以认为不同中医病因虽各具特点,其对机体也都有影响,而且这种影响通常具有一定的规律性。但体现在某一特定个体,其影响程度和产生结果——如是否发病和“传变”形式等,却不尽相同,说明病因的作用是通过对机体内在的脏腑、气血和经络等的影响而起的,是“真邪相搏”(《灵枢·根结》)而导致机体内部阴阳失调的结果。如伤寒一般传变规律表现为“太阳→阳明→少阳→太阴→少阴→厥阴”的“循经传”,但由于每个机体自身状态的不同,并受到病邪的影响,也可能表现为越经传、表里传、直中、合病和并病等。同样,作为中药“四气”的寒热温凉也并非中药本身性状的体现,而是从药物作用于机体所发生的反应概括出来的,是与所治疾病的寒热性质相对应的。
症(即症状和体征)是判断疾病、辨识证的主要依据,但是在“证”的结论形成之前,我们不能立刻判断其价值,因为其可能只是“证”或“病”的表象甚或是假象,而且存在同“症”归属于不同“证”和“病”的情况,孤立的“症”很难反映“病”和“证”的本质,这是需要通过中医辨证予以揭示的。一旦“证”和“病”的诊断确立后,“症”的重要性立即得到了彰显,可以指导治疗和评价疗效。这种情况也适用于现代医学疾病诊断下“同病异证”之“证”和“疾病”关系的阐述,即“感觉到了的东西,我们不能立刻理解它,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更深刻地感觉它。”(《实践论》)在中医,理解“症”表现为正确地将其辨识为某种“证”或“病”,然后在“证”或“病”的范畴下重新认识“症”。因为“中医从来不重视百病通治的治标方法,也从来不重视某症特效的治标药物。”(严苍山)
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员王雪苔认为中医学不但认识到了机体内部存在着数不清的各种各样的矛盾,而且也发现了各种矛盾之间的相互关系。如果允许把复杂性疾病看作是一个“大的事物”的话,那么,“一个大的事物,在其发展过程中,包含着许多的矛盾。”“这些矛盾,不但各有其特殊性,不能一律看待,而且每一矛盾的两方面,又各有其特点,也是不能一律看待的。”(《矛盾论》)即对于现代医学疾病诊断模式下的辨证论治,首先要明确贯穿疾病始终的核心病机是什么,如“蒲老(蒲辅周,作者注)治‘习惯性感冒’,也用玉屏风散,却是小量常服,疗效颇好。我思索这里的原因,加深了对慢性病的转化要有一个逐渐积累的过程,有‘方’还需能‘守’这个道理。”(岳美中)无疑蒲老抓住了“习惯性感冒”的核心病机,故而取得了较好的临床疗效。其次要知道在疾病进展不同阶段所表现出来的“证”的内涵又是什么,如温热病的卫分证、气分证、营分证和血分证等,以利于辨证论治和研发针对疾病或证候的有效新药。明确“过程变化,旧过程和旧矛盾消灭,新过程和新矛盾发生,解决矛盾的方法也因之而不同。”(《矛盾论》)同时,一如恽铁樵的又一医案记载,“孙小姐:十二月七日,因肝病血,因肺病肾,故见许多副症。肝肺两者,以肺为急。”二诊,“十二月八日,肝阴已伤,舌无味蕾,当用治肝胃之药与太平丸同服。”前后不过两日,疾病的处方用药已然不同,更没有使用“大合方”以求所谓的“整体”发力,体现出作为中医大家的恽铁樵对于疾病标本主次变化的及时准确把握。说明在进行中医诊疗疾病时“不能把过程中所有的矛盾平均看待,必须把它们区别为主要的和次要的两类,着重于抓住主要的矛盾”。(《矛盾论》)当然,这个案例和前述的蔡先生案例无不体现出“矛盾的主要和非主要的方面互相转化着”。(《矛盾论》)
辨证和论治是疾病诊治过程中相互连续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辨证是论治的前提和依据,论治是治疗疾病的手段和方法,也是辨证正确与否的检验。这就有力地回应了部分人认为中医只是一种哲学思辨的片面认识。正如名老中医周凤梧教授所强调的中医不是玄学,也不是高谈空理的哲学,而是实用科学。因为经由中医理论指导下的“辨证”后,其正确性很快就会由“论治”的疗效来检验。正如《实践论》所指出的:“判定认识或理论之是否真理,不是依主观上觉得如何而定,而是依客观上社会实践的结果如何而定。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同时,也更深刻地体现出了中医理论的产生与校正来源于临床实践,并对临床实践产生依赖关系。同样,中医治病取效的原因若以《矛盾论》的观点看,也无外乎“胜者或因其强,或因其指挥无误”(《矛盾论》)。前者体现在方剂如治疗实热积滞内结肠胃,热盛而津液大伤的大承气汤,取其峻下热结、涤荡肠胃;后者则如“用通于补”的济川煎,针对老年肾虚的特点,温肾益精、润肠通便。当然,这也一定程度体现了医者辨证切入点的不同甚至辨证水平的高低,如目前的部分年轻中医治疗疾病时过分倚重“因其强”的使用,喜用“大方”和“合方”;而一些斫轮老手则用药轻盈,切中肯綮,侧重辨证处方的艺术。由“年轻医生”到“斫轮老手”的转变过程,即为对中医知识知之不多和博大精深的中医知识之间矛盾的解决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