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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药协会关于拟推荐执行中成药优质优价企业及药品的公示函

时间:2015-10-27  来源:中国中药协会中医药适宜技术专业委员会  点击:1199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2006年6月22日书面委托以及2006年7月31日原则同意试行的《中成药优质优价评选推荐体系文件(试行)》(以下简称“体系文件”)的要求,我会组织开展了部分内科中成药(国家发改委定价药品目录第1-292号,351-358号)优质优价评选推荐工作。主要工作程序包括“体系文件”公示、行业调研、企业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选推荐。 现将我会拟上报国家发改委的《中国中药协会拟推荐执行中成药优质优价的企业及药品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06年11月12日。 如对公示名单有不同意见,请直接或通过发改委价格司向我会提交书面报告,并加盖本单位印章! 另外,本公示函及其公示名单尚不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其作为考核企业资质和药品定价,包括确定药品招投标价格的依据。最终的推荐结果以发改委正式发布的文件为准。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南小街16号,邮编:100700
电话:010-64060498,传真:010-64014411转3003
电子邮箱:zgzyxh@catcm.org.cn
附件中国中药协会拟推荐执行中成药优质优价企业及药品名单。  

                                  中国中药协会

                                二OO六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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